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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之计,也只能造下一物种,将这天地间的火云尽皆吞食。”女娲想了想终于下定决心,转首谓伏羲说道。伏羲大吃一惊,创造生灵,这样的事搞得好是有功德的事,搞不好那是要世界大乱的。
“你有把握吗?”
“没把握。”
有无把握,女娲都要一试,因为这是为将来造人族做试验用的,否则轮到人族出世,再造出一变态物种出来,麻烦事小,更影响人族出世的进度,那因果可就大了去了。此时创造生灵纵使出错,总还有时间修正,毕竟搞得好也是一件大功德之事。
想到就做,后世的什么克隆技术、基因技术、有性繁殖这些都太复杂,胚胎发育也不足取,最好的办法是仿照巫族借精血归于大地重新化为巫的办法,只是这是巫族秘法,也无法参考,但巫族精血是好东西这个是可以肯定的。于是取了几个小巫的几滴精血,加了一份混沌息壤于其中,另添了一些天材地宝,放入乾坤鼎中,然后运起神功,催动真火,开炉炼化。
三日之后,天生异象,五彩祥云笼罩粟广野,自乾坤鼎中跃出两兽,庞然大物,其丑无比,似龙非龙,似蜥蜴非蜥蜴,观其后肢长于前肢,洪荒特别生物出世-----恐龙上场了。
五彩祥云一分为三,一份落于乾坤鼎内,立即被其炼化;一份罩于怪物身上,被其吸入体内;另一份落于女娲身上,被女娲收下。
老实说,不但伏羲见了这洪荒新物种蒙了,女娲自己都蒙了;这史前早就绝迹的生物竟是这样问世的!
“我的天!看来是巫族精血用错了。”女娲看着面前硕大无比的恐龙,喃喃自语。伏羲却是苦笑不得,心说这造化生灵可不比炼宝煅器,这可是活宝贝呀,你可真敢乱生产!
好在洪荒生灵都长得硕大无比,要想在洪荒生存自然不能不硕大无比不是。这恐龙倒不自渐形秽,见天地间许多火云,喜得手舞足蹈,踏蹄而出,见火云便吞食。
它毕竟未开灵智,红云那是亿万载修行之体,真身灵气何其充沛,这些养份一旦化作恐龙腹中之物,除了让它精力充沛,四肢愈加发达之外,便是让它在这期间多子多孙。却原来它水里去得,地上跑得,虽不是龙却也与龙性差不多,竟也是一个风流性子,因是卵生的,天地间气温又高,每每产下恐龙蛋不久幼仔便可破壳而出,故繁殖极快。
这些庞然大物虽外形丑陋,胜在个头大,又形态各异,有天上飞的,地上跑的,长翅不长翅的,不过数百年的时间早将那些红云吞食得干干净净。
洪荒众生这才舒了一口气,知道这恐龙原是一个洪荒垃圾处理器,总算是把这火热的天气给慢慢收拾住了。只是众人还没来得及额手称庆,却又叫苦连天起来,原来这些恐龙将红云吞食干净之后,竟又开始大口吞食洪荒大地上的生灵,什么食草的、食肉的、食草且食肉的味口大得惊人。那海洋生物自羲和浴日也不知死了几亿,剩下的好不容易逃离“火”口,竟又进了恐龙腹内。
幸亏都是些傻大个,榆木疙瘩一个,又未开灵智,倒也威胁不了任何洪荒大族,除了胃口大,倒也不构成别的威胁,因此巫妖等族还是各干各的。倒是女娲肠子都悔青了,这么个庞然大物,除了耗能几乎不起任何作用,后世之人倘知道是自己作的孽,岂不是自毁形象?要知道后世之人都知道人族乃女娲照自己的样子捏造出来的,倘以此类推将恐龙的形象也说成照自己的形象造出来的,你说那不是自己给自己找不痛快吗?因此此事除了伏羲竟不给任何人知道。
闲话少提,岁月静好,只见那兔走乌飞,光阴如箭,不觉弹指间又是数百万年过去了。
这中间巫妖之势力越来越大,恐龙却渐不见其发展了,说到底还是吃了不开灵智的亏。食物馈乏,生态环境恶劣,再加上其间几次巫妖大战,不是共工引北海之水南下,将恐龙淹死不少,便是玄冥化水成冰将之冻死大半;随后又在巫妖大战中,被巫族引出的盘古真身将被妖族布置的周天星斗大阵中的星辰打得撞下洪荒大陆不少,再加上巫妖大战洪荒大陆被打得支离破碎;所谓覆巢之下难有完卵,这史前巨无霸----恐龙经此种种最后竟被消灭得干干净净。虽说在洪荒之中也混了亿万年,因未开灵智,受巫妖大战所累最后竟死得无声无息。
虽说是自己所造的生物,因其形容丑陋,之后又鲜与其再接触,女娲并无特别感受,倒是伏羲不明所以,推算半日,叹息道:“当日吞食火云,懵懂洪荒亿万载,可怜一朝灭绝,全因饕餮过甚、、、、、、”
原来这恐龙天上地下海洋中生活亿万载,不独当年被常曦以太**华护住的一些生灵被恐龙吞食,日后海洋中再难见到其他生物出现,皆拜它所赐。至于天上、地面的动植物也是任其吞戮践踏,这家伙实在太能消耗东西了。以前三族体能也是巨大无比,好在他们也是修行者,故口腹之欲便有所控制,洪荒生态倒也不致于失衡,没料到这恐龙完全就是一个大胃王,不过碍于它到底有功德在身,故也占据洪荒亿万载,到最后天道也只得借巫妖之手灭了它。其实洪荒大神也开始注意到了这个现象,毕竟洪荒在这数百万年间,竟无多少生灵出现,这真的太可怕了。
倒是女娲经此一堑,终于明白后世人族之所以能立足洪荒成为天地主角之因,实在是人族不仅索取大自然也会回报大自然,能利用大自然更能创造万物。说到底天道大势是不分善恶的,不过顺之者昌,逆之者亡罢了。
第四十二章 人族出世
更新时间2011…7…31 22:50:14 字数:3957
伏羲到底经不住帝俊的拉笼,终于又开始忙于妖族事务了。一来当年粟广野那庞大的妖修队伍,如今都在天庭供职,隔三差五地便会被他们拉去谈天说道,也有纯粹吹水侃大山的,男人嘛,其实有几个不是群居动物的?他毕竟来自后世,修真的日子又是如此漫长,其间女娲动不动便要闭关自悟,粟广之野除了女娲和几个女弟子,余下不过几个灵智初开的生灵,因此外面的世界总是很精彩、粟广野的日子总显得很无奈。
“原来今生后世我们都是注定要无缘的。”女娲目送伏羲来去匆匆的背影,内心不由叹了一口气。明明知道伏羲整日屁颠屁颠的往妖庭去的目的,却也只能装作什么都不知道。
常曦两姐妹已他嫁,自己再吃醋就显得自己没事找事了,何况感情上的事勉强去争也会于事无补,反而输得更快。伏羲在自己面前甚至从不提羲和、常曦的名字,女娲偶而有事提及二人,他还要作出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只是愈这样倒愈能说明问题,所谓“情到深处翻成淡漠”,她又何尝不明白。
倒是伏羲的举止让她又怜又着恼。只是有时设身处地地为他着想,也不由更心痛,不知他这是自虐还是怎么回事,别的人见此情景多是眼不见为净,有多远逃多远,他倒好,竟还眼睁睁地日日去看意中人对着别人巧笑倩兮。也不知这是一种什么心态,仅仅是受虐?想到此脑中一阵轰然,突然给她想到了一个她最不愿相信的事实:爱到极至,能看着爱的人活着就好,至于其他已不重要了。
她曾亲眼目睹过当年她的一位闺中密友是如何与她暗恋多年的男孩子纠缠不清的。那男孩子当时已有女友,与闺密是哥们。闺密终其一生都不肯告诉那个男孩子,自己曾多么痴迷地爱恋过他。她就那样眼看他恋爱了,眼看他结婚了,她依旧只做他的哥们。当年的西西实在看不下去了,在其一次大醉后醒来,大发脾气怒斥其不争气。当时女友说的便是这一句话,还说有些窗户纸一旦捅开了,反而离得更远了。至少现在他们还可以做哥们,一旦捅开了连哥们都不是。男孩子曾出过一次车祸,是那次车祸让她懂得只要他活着就好,至于其他真的不重要了、、、、、、当时还以为她酒精中毒说胡话,也没往心里去。如今想来,不是所以的爱恋都要相厮相守的,有些人注定不属于自己,徒然伤人伤己也就无谓去争取,
“天哪、、、、、、”女娲呆了。
她也是经历过鸿蒙漫长岁月修行的人,那漫长的岁月里,见不到任何生灵,也看不到任何希望,活着几乎是修行的唯一目的,因此于这些得失之心自然明白得很。真的已没有多少东西值得他们去要死要活地争取了,伏羲连圣位都可以释然,那还有什么他不可放手的?但他到底也不是真的放手,给他一个赴汤蹈火的机会,他又如何不会欣然前往呢?其实自己又比他能好到哪里去,不过也是来之欣然去之怅然罢了。
伏羲在自己身边的日子,无非就是心里更踏实,闭关悟道进展神速,他若不在身边总难免心神不定,还奢谈悟什么道。自己能做的也就是顺其自然,给他足够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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