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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嘎——嘎——”
秋水共长天一色,落霞伴大雁南归。
背对着一望无际的枯黄芦苇,白景源站在水边,仰头望着空中掠过的人字形雁阵,还有随风而动的晚霞,双手平展,头脑放空,浑身上下都透着股不想活的味儿。
夕阳为毛绒绒的芦花染上一层暖橘,湖中有鱼儿摆尾,溅起晶莹水花,不知躲在何处的野鸭也开始凑热闹:“嘎——嘎——”
晚风越来越大。
水面起了波澜,草木开始摇摆。
素白镶金边、遍布勾丝与破洞的真丝睡袍被风吹起,宽大的袖子连带着长长的下摆,全都鼓荡着飘在身后。
滑溜的腰带不知不觉松开,露出一身的细皮嫩肉。
真是透心的凉啊!
他也不在意。
反正都打算自我了断了,管他冷还是不冷?
也不怪他不够坚强,实在是对自己的能力有着无比清晰的认知,与其饿死冷死或者被野兽咬死,不如体面一点,没准儿还能早点回去呢!
冒着巨大的风险,在野地里走了一天,除了被野草割得火辣辣的皮肤,还有渗血的脚底,以及被枝叶纠缠得头痛的头发和勾得乱糟糟的衣裳,他什么也没有得到。
作为豪富人家的老来子,上有扛得住的父兄,下有奋进的侄儿,长辈对他唯一的要求就是,莫要坑爹太过以至于烂摊子不好收拾。
从小到大,不论吃的穿的用的玩的住的,只要他想,招招手就会有人替他弄来。
活到三十几,说他除了吃喝玩乐啥也不会,真是一点都不冤枉!
从来没有人教过他、他也从来没有想过,如果一觉醒来,穿着睡袍缩小成了七八岁,烫过的奶奶灰潮流短发变成了齐腰的光亮黑长直,夏天变成了深秋,卧室大床变成了荒郊野地……他该怎么办?
水里有鱼,空中有鸟,芦苇里有野鸭,树上偶尔还有野鸡在飞,此地物产实在丰富,勾得他哪怕不懂怎么生火做饭,饿得挠心挠肺的时候依然使出了吃奶的劲儿去抓!
结果自然是累得半死、饿得更凶,除了在野地里捡到两根麻麻赖赖的野鸡毛,依然两手空空,啥也没落着!
秋日的野外满地都是可以饱腹的果子、种子,他却一样都不敢吃,因为他全都不认识!哪知道哪个有毒哪个没毒?
被毒死也太痛苦了,他没法接受。
至于埋在地里可以直接食用的植物根茎?
那玩意儿太高端,大概它们已经眼熟他,而他依然两眼一摸黑。
既然已经挣扎过了,算是对得起爹妈给的这条富贵命了,不赶紧自尽,还等什么?
活生生等死才惨呢!
结果他刚踮起脚跟,狠狠心准备往水里跳,就听身后一阵“哗哗”响。
回头一看,却见那密密匝匝的芦苇荡里,钻出来七八个衣衫褴褛的半大孩子。
他们全都好奇的看着白景源,白景源也一脸淡定的打量他们——
他们看起来十分瘦弱,大概五六岁到十一二岁?具体多大实在不好判断。
晒得棕红的皮肤粗糙暗哑,一看就没有像他那样精心呵护过;披散的头发毛躁枯黄,一看就没有好好护理;泛黄的牙缝里还留有昨天或者前天甚至更往前的某一天吃过的叶子,至于指甲缝?黑漆漆的全是泥……
含着金汤匙出生、长在福窝窝里的白少爷,一辈子都没有与这种毫无体面可言的人打过照面,本能的就想后退一步。
但他没有。
不是因为机智的察觉到后退会露怯,对初来乍到的他不利,只是单纯的因为他掌握了一门白氏祖传绝技。
往脸上贴金的说法,是“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通俗点说,就是——“稳住,莫慌!”
祖母与母亲皆出身名门,做慈善也不能天天做,打麻将、美容、买买买的空隙里,她俩就变着花样儿斗法,成天打肿脸充胖子,只为证明自己更具“名门气度”。
父兄机警,仗着工作繁忙躲了出去,侄儿更是小小年纪就主动滚去英伦留学,只有他,从小耳闻目染……
“雉!你真的看到他从天而降吗?为什么他那里和我们长得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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