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燕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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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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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孝笑了,“这有啥难受的?你没见过我在剧团和小秋香打架的时候?起初她还和我撕巴几下,后来我说要扇她,她直接把自己的左脸贴上来让我扇。”

陆孝其实很难受,他和小秋香搭档久了,情意变得很深很深,哪有一个女人像小秋香这么帮衬他,理解他,温暖他,而且小秋香是真漂亮,窝在沙发上抽烟像民国时期有钱人家的姨太太,他和小秋香的默契也是磨时间磨来的,他觉得,也许再也不会有一个女人愿意与他花大把的时间磨合默契,想到这里,陆孝沉默着抽烟,如果有一天小秋香放弃寻找好男人了,放弃找他那个傻.逼包工头了,陆孝愿意被她对付着过下半辈子,如果能活到老头儿的那个岁数,那就是对方的老伴儿。

强姐递过去一杯水果汁,“小陆孝,你怎么惨兮兮的?不过,新老板棒打鸳鸯,我真想啐他一口,呸!臭傻.逼!”

废物就是废物,一辈子任人摆布。陆孝自嘲了一下,抽闷烟,强姐宽慰他:“在这个社会大染缸里,没有人能一张嘴就评定谁谁谁是废物,不管是废物还是精英什么的,都是赖赖唧唧地活着,假如你爱一个人,认为这人是来拯救你的上帝,然后这个上帝撒手了,你就活不下去了吗?早点接受现实,比什么都强。你比如说我,我真的会给男的做结.扎吗?其实我不会,但你们总瞎说,弄得我想学习学习这门技术。”

陆孝回应她:“还是别学了,学点琴棋书画不好吗。”

卷毛小孩在旁边饿哭了,肉乎乎的小手在抓空气,小孩今天说的第一句话就是:“你们还吃不吃啦?快点吃啊啊啊啊啊啊!”

“你个小屁孩!就他妈知道吃!你看你将来落进我手里我不揍死你的!”

话虽然这么说,陆孝掐了烟,拿起一双筷子齐了齐,夹了一块儿最软糯、连着瘦肉的筋头扔进小孩的碗里。

24.

饭吃了一半,方明煦又给陆孝打电话,陆孝发现方明煦这个小伙儿专门在饭点给他打电话,拿起电话一问,方明煦是来要皮夹子的。

皮夹子被人偷走了,陆孝能还的只有一团空气,陆孝吞吞吐吐一分钟,决定还是直接交代真相:“皮夹子丢了,不知道谁偷的,你要多少钱?我使使劲儿还你。”

方明煦在电话里说,“那就不用还了,你请我吃顿饭吧。”

吃饭也没钱呀!陆孝对着强姐伸出手,挤挤眼睛,“姐姐借我点钱,我有钱第一个还你!”

还没搭档上,先借钱,好在强姐早就了解过陆孝无耻低俗的事迹,陆孝经常管别人借钱,然后拆东墙补西墙,有的债主忘了要钱,陆孝就不还人家了,强姐恨得牙根痒痒,阴着脸掏出一百块钱拍在桌上,“就一百!别几把忘了还我!我们孤儿寡母的,可不是大老板!你要是耍赖皮,我他妈直接上你家骟你去!”

“不敢不敢!”陆孝对强姐会结.扎手艺活这件事深信不疑,他不敢不还强姐的钱,也不敢和强姐动手,他知道如果一巴掌甩到强姐那里,第二天深夜下.身准血淋淋的,然后直接上社会新闻,配图就是强姐的一头秀发在大风里飞舞,身上穿着红色长裙,手里抓着碎掉的血肉,狠毒女人复仇大戏拉下帷幕。

陆孝带着一百块钱和方明煦见面,方明煦选了个好地方吃饭——东北杀猪菜馆。

陆孝的脸当时就绿了,宛如强姐下达一级命令要今晚强行摘掉他的蛋,或是封住他的管。陆孝说,“你怎么挑了这家?这么偏僻的小饭馆,一个大学生吃什么杀猪菜啊,我们老家杀猪的可多了,一到晚上猪崽们集体嗷嗷叫。”

方明煦有些委屈地说,“哥哥,你嫌弃我的品味啊?”

倒也不是嫌弃他的品味,杀猪菜多好吃,一锅酸菜炖上血肠、白肉和粉条子,用大勺子捞汤,配着拳头大小的豆包吃,陆孝百吃不厌;是陆孝心里的小九九在作怪,方明煦选哪家杀猪菜馆不行,非要选他现任男友开的这家,现在正是陆孝做了亏心事纠结惭愧的时候,他最不想看见的人就是那位说话恶毒、长相憨厚的现任男友,像老鼠撞见猫一样害怕。

陆孝说,“你一定要吃这一家?左拐小巷里还有一家东北菜馆。”

方明煦看着面前乌七八糟的东北杀猪菜馆门牌,笃定地点了点头。

中午是人多的时候,陆孝领着方明煦进门,选了个最不起眼的位置坐下。方明煦把他的小书包搁在膝盖上,开心地跟陆孝讲,“我上午考试了,答得还不错。”

陆孝进店必抽烟,这一次他贼眉鼠眼地抽烟,不走心地问方明煦,“那你能考多少分啊?”

方明煦伸出一根手指,弯了一下,“肯定九十分以上。”

“挺好的,挺好的。”陆孝呵呵笑了两声,很像不顾家的父亲,连他自己都觉着,不像是带着男大学生出来吃饭,更像领着强姐的卷毛儿子出来吃涮串,那胖小子看起来非常能吃,估计能以一己之力把陆孝全家吃成低保户。

方明煦低头翻看油腻的菜单,翻了三四遍后,像上课回答问题那样高高地举起手,招呼前台记账的陆孝的现任男友,“叔叔,点菜。”

陆孝真急躁了,急得在桌子底下抬脚就踹了方明煦一下,“你瞎叫什么,那是我男朋友。”

“啊?我又说错话啦?”方明煦赶紧道歉,但陆孝心里清楚,这件事不能怪方明煦,要怪就怪事情太凑巧,怎么所有羁绊都缠上来了,缠的让人恶心。

陆孝瞎点一通,说这个这个都来一份儿。他的现任问他,“怎么请小朋友吃这个?吃点炸鸡薯条,小孩不都爱吃那个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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