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在邓布利多的办公室里其实并没有耽误多少时间,林德回到格兰芬多休息室也还有一会儿才到宵禁的时间。
回到寝室,照例先是去盥洗室洗漱了一番,随后他就坐在床上,手中拿着那本《唤潮启示录》。
里拉琴又称诗琴,传说中是由希腊的赫尔墨斯发明的:有一天,赫尔墨斯在野外散步时无意中踩着了一个会发音的东西,拾起来一看,原来是一个乌龟壳,上面留着一条筋,由于受到振动而发音。
赫尔墨斯从这里得到了启示,他后来用乌龟壳作为底座,蒙以牛皮,作为共鸣箱。上面支着两只小牛角,上部之间有一横梁,架上四根弦(筋),这样就制成了世界上最早的里拉琴。
而在之后的发展中,被誉为希腊音乐之父的脱尔潘德将里拉琴的四根弦先后增为五根和七根弦。
而书中记载的里拉琴则是最常用的七弦琴,这也和在鱼人村庄里看到的雕像相呼应。
虽然里拉琴在传说中是由赫尔墨斯发明的,但是人们更愿意将其和光明之神、文艺之神阿波罗连接在一起。
其琴声宛转悠扬,文明而娴静,这也和希腊神话中描绘的阿波罗相呼应。神话中对阿波罗的描绘就是:多才多艺,正直善良,最美最英俊的神祇。
而仪式的第一步就是制作一个乐器,林德选择制作里拉琴,不是因为别的,单纯是因为在这本书里面夹着后来者的制作里拉琴的笔记。
首先是制作琴身最重要的『共鸣箱』。需要自己亲手杀掉一只神奇动物,并将它的头骨与自己的鲜血和海水混合浸泡一个月。
这其中暗合了赫尔墨斯制作里拉琴的传说,也体现出了古代朴素魔法论和那时候的动物崇拜思想。
并且那时候希腊神话里也常有猎杀神奇动物的英雄传说,最为出名的就是大力神海格力斯猎杀九头蛇怪海德拉。
虽然林德现在还不清楚这些远古的神话传说和魔法历史有什么绝对性的关联,但稍一发散思维他就联想到了这些。
林德的双手抚摸在书本上面,脑海中回忆着自己查到的有关阿波罗、里拉琴的资料。
“琴声宛转悠扬、文明而娴静……”
文明而娴静……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好像正好有这么一种生物马上就要死了。
只要自己出现的时机恰到好处,赶跑了一开始猎杀它的那个家伙,然后以减少痛苦的名义终结掉它的生命。
那这就算自己亲手杀掉的了。
但是它作为一种代表光明的动物,也就是说,我不能在它面前有任何虚伪的表演,否则都会被它察觉到我的居心不良从而死后诅咒我——除非我学会了大脑封闭术。
要让『我真的很想救它』的心理和『我会亲手杀死它』的行为巧妙的同时达到……
林德站了起来,看向窗外禁林那一头,脑子里想着对策。
他也不知道站了多久,这是一个很矛盾的事情,操作空间很大但成功率很小……
直到室友们都大呼小叫的走回寝室,他才稍稍回过神来,然后躺在床上做一副将要睡觉的模样。
“算了,我首先还是要以『救』为优先级,如果真的能救到它的话不杀就是了。而且还要注意奇洛。”林德拍了拍脑子,有些自嘲的笑了笑。他的这种想法可算不上一个格兰芬多。
没有得到独角兽的头颅就算了,林德心里也有其他的一些备案。独角兽对于现在的自己来说算是比较好拿到。
如果没有拿到,他就会选择更‘方便且强大’的东西。某些生物自带的双角天生就很适合做里拉琴。
比如某头未成年的火龙,当然,他并不是要去谋划海格的火龙,不过海格这件事情倒是给他提了个醒。
御兽:我用读书学技能 全民领主:会圣光的亡灵 诸天武命 快穿之满级大佬又杀疯了 长白山异闻录之天蟒通灵 逆天柳神,从焦木开始进化 穿越年代:千金娇娇她只想暴富 王爷,我写小说养你啊 我决定把自己上交国家(异世集体开发记录) 全民觉醒:开局召唤种族最强者 NBA最苟后卫 星海纵深 诸天直播:从拯救小龙女开始 从民国开始的诸天(从白鹿原开始的诸天) 快穿病娇男主他又吃醋了曲嫣薄司晏 你比北京美丽 男神的快乐你想象不到 穿越回案发现场 一键美化!我竟成了全球设计大师 慕爷的玄门小祖宗美又飒
新作无上神兵已上传,喜欢的读者请收藏养肥再杀!进化!进化!!!在生存与死亡黑暗与光明在神奇恐怖的镇妖塔中进化!你玩过电脑单机游戏吗?古代背景的刀剑封魔录三国赵云传轩辕剑!等等等等这是一个传说中的世界,也是一个神奇的世界!也是镇妖塔中的世界!z国传说中的武功剑法道术奇门异功层出不穷!赵炎,一个被判了四百八十年死囚,宝塔世界的黑衣使者问他什么是你的道?赵炎冷冷的笑了,他笑得像一只寒风中仰天长啸的孤狼我刀,即我道!!!...
宋筱池循规蹈矩了十六年,对长辈讨好奉承,对姐妹谦让容忍,为的也只不过是得一个尚可活下去的前程。可是事实却毫不留情的告诉她,想要活下去,靠这些是完全行不通的。在那个寒风凛冽的夜晚,她孤注一掷,拼尽所能为自己搏一个渺茫的前程,而那个人,不管他之前是什么样的人,有着什么样的经历,即将面临什么样的困境,在这一刻的宋筱池眼中,他如金光闪闪的天神下凡,带着她奔向与黑暗相反的另一个方向。喂你愿不愿意跟我一起走?从此仗剑走天涯,赏尽天下美景,吃遍世间美食...
王明是一名司机,自从拉了一位某些场所的小姐之后,他的世界就全乱套了...
致我们单纯的小美好文案电视和小说称我们这种从小家住很近的男女同志为青梅竹马,并且普遍分两类,一是相亲相爱型,两人间亲若兄妹,一起掏马蜂窝一起被马蜂蛰,一起偷地瓜一起挨揍,等到蓦然回首,才发现友情早已慢慢升华为爱情一是相看两相厌型,两人间针锋相对,远远见到都恨不得冲上去咬对方一口,一逮到机会就拔对方自行车气阀,长大后猛然发现,啊!原来这就是爱。可惜我与江辰以上皆非,在很漫长的岁月里,我和他都只是对面楼的邻居。他每日叮咚叮咚弹他的钢琴,我津津有味看我的樱桃小丸子,偶尔忘记作业内容我会去按他家的门铃,他总是很讪,不耐烦地说你自己为什么不记。可能是因为有求于人,所以我从不与他计较,当然也可能是我从小不爱与人计较,我这人淡定中带点超凡。...
为了游戏里的皮肤,女友竟然背着我百星荣耀王者强势回归,手把手教你上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