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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黑即白,非善即恶,是布姆一贯的价值观。许多人说这个世界存在一片漫无边际的灰白地带,在那里正义与邪恶纠缠不清,令人难以分辨;在那里对与错的界线模糊至极、藕断丝连。
布姆是个正义的人,他曾经有过的资源和天赋本来就平庸。因此若是他每天总想着如何与人为善,如何不麻烦他人,处处为别人着想,克己奉公,怎么可能获得成功?
只有善良那一定是没用的,还得长得漂亮,并且还得有许多许多金币。这浮生,这尘世,从来就是名利权色之欢场。我们都只对最耀眼的人,抱有所剩无几的善意和耐心。
是骄傲、虚荣、嫉妒和报复,支撑布姆走到今天。布姆的成长依赖这些负的能量,而非天生的善良。他拥抱负能量,因为负能量赐予他食物与安眠,以及毒辣的眼光,再加上强大的内心与无畏的力量。
那些抱着鸡汤的贵族们,不是硬爹硬妈翅膀下的二代,就是含着金汤勺出生的投胎高手。他们丝毫不费力吃着鸡肉却学着父母让如布姆这种人喝鸡汤。
他们根本不让贫民看到奥古大陆的规则与阴暗。若是一个人没有好的家境,却还听从权贵去品尝恶臭无比的鸡汤,简直就是在浪费自己本来就卑微的人生。
布姆不属于光明,只因光明太过刺眼。光明照耀下,阴影便在脚下滋生。所以许多人才会渐渐开始喜欢黑暗,喜欢角落,喜欢窗边……
在黑暗中,即使人们不会发光,它也不会因为黑暗而负负得正。人们并不觉得黑暗有何不好,只是世人一概偏执。黑暗远要比光明来得和善,黑暗远要比比光明来得包容,黑暗才是许多人的本质,无需伪装,更不屑对比。
布姆从不觉得善良是件好事,因为它给了别人伤害自己的资本,可谁又不是从一个心地善良的婴孩,被现实折磨成一个心机颇深的疯子呢?
这个世界一直在告诉布姆:应该这样才对、这样做对世界才有贡献。这个世界一直在催眠布姆:人生的价值,便在于能够给别人什么。而这就成了典型的存在危机:只要不做善事,就不值得活在这个世界上?
时间是个优秀的弄臣,它把善良变邪恶、把希望变绝望、把喜欢变憎恨、把悲伤变痴笑。陈旧了的心,已经不起太阳曝晒,只希望能在阴暗潮湿的地方躲藏。
布姆真的一点都不善良。他希望他讨厌的人早点死,骂他的人嘴巴烂掉,从来没有原谅过谁,说原谅只是想让自己显得大方一点。
他也没有多喜欢小孩子,在外面逗小孩子只是为了让自己显得有爱心。其实布姆喜欢动物胜过喜欢人,只因他是一个内心阴暗又卑劣的普通人。
布姆是个邪恶的人,他不喜欢依赖谁,因为人性基本都有恶的一面。不要把自己想的多伟大,可能感动了自己,但却恶心了别人。只要条件许可、机会成熟,人人都是想作恶的。看书溂
我们常装出信仰的表情和虔诚的举动,却用糖衣来包裹恶魔的本性。除了父母与至爱以外,世上几乎没有人会发自内心地为谁的进步感到高兴。熟人之间的恶意往往反而比陌生人强烈许多。
“见不得人好”可以说是一个全民级现象。“一切都要抢”是从古魔法时代延续至今,真正意义上“普世价值”,并作为处世信条被传承下来。哪怕现在物质已不再匮乏,可当我们看见其他人占用或展示资源时,还是会从本能里泛起恶意。
我们的道路上没有太阳,“贫穷”睁着一双饥饿的眼睛爬进我们的家门,“罪恶”便紧随在它的身后。早晨惊醒我们的是“苦难”,夜里陪伴我们的是“羞辱”。
希望是万恶之首,带给人无尽的痛苦和折磨。我们所浪费的今天,是昨天死去的人奢望的明天;我们所厌恶的现在,是未来的自己回不去的曾经。
布姆也讨厌把负面情绪带给别人,因此所有的不开心他都会自己一个人扛着。但他也只是个普通人,有时也会希望自己在不开心的时候能有谁陪在身边。他可以不顾被人的想法、可以不用考虑道德仁义、可以稍微放纵心理的恶魔。
布姆曾七次鄙视自己的灵魂:它本可以进取却故作谦卑;它在空虚时用爱欲填充;在困难与容易之间选择了容易;自己犯了错,却借由别人也会犯错来宽慰自己;把自由散漫粉饰成生命的坚韧;鄙夷一张丑恶的嘴脸,却不知那正是自己面具中的一副;侧身于生活的污泥,虽不甘心,却又畏首畏尾。
布姆喜欢食人魔苔原主人亚历桑德罗的天真,讨厌纯血精灵女王妮蒂亚的虚假面孔;喜欢地精族王萨尔阿波罗的直截了当,讨厌兽人族大首领卢卡的盛气凌人;喜欢维京王拉格纳的坦诚,讨厌奥古大陆贵族们的阳奉阴违。看书喇
然而布姆却也逐渐变成了自己讨厌的那类人,美其名曰刻苦修炼,但以他那平庸的资质,还真不如取代六花洗衣做饭。说得头头是道,身为同伴们的引路人,可却每每都将同伴们至于危险内,而自己则窝在囚牢里故作高尚的自怨自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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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明知道只要自己一头磕死在囚牢中,那至少能有三位同伴可以逃出升天。真的打算去营救现在生死未卜的格洛莉娅么?真的不舍六花给自己陪葬么?
布姆曾向自己发问,但却始终得不到一个准确答案。要知道蟑螂就算失去半截身体尚要爬行,更何况布姆从一个贫民变成了如今的空间系魔导师呢?情商高的将之称为“忍辱负重”,在低情商口中便是“完全死皮烂脸,毫无男子气概”。
布姆难道不清楚自己现在的状况么?又一次昏迷到出现幻觉,什么背生黑色独翼的暗天使,什么叹天叹地的后知后觉,这一切待再次苏醒时又能有什么改变?还不是依旧身处囚牢,还不是只能等待同伴们冒着九死一生的危险重返寒鸦城?
又不是什么小孩子,又不是个刚入门的魔法学徒,布姆岂能不晓得魔法师修炼并非一朝一夕之事。
然而布姆却始终都是那个布姆,在绝望中更加自私自利,偏执到哪怕近乎于彻底失去希望,他都要亲眼见证自己的死亡。
他就是这样的人,努力积累起能得到的一切,然后再凭借这些微不足道的东西向命运女神叫板。疯狗也好、倔驴也罢,只要结果能再好上一些,他就没有停下脚步的理由。
众神是上位者的守护神,父母是孩童的守护神,一叶芭蕉是蚂蚁的守护神,而布姆则是六花的守护神。只不过这位守护神外表丑陋,实力低微,并且还往往会拖后腿。但如何可能,布姆也定然会用躯体挡在六花面前,哪怕最终尽是挡了下一块小石子,或者些许鄙夷的嘴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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