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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她转念又想,不对呀,那日的牛杂锅子,他也吃得好好的。
难道是今天的味道没做好,差了什么料?酱油?盐巴?花椒?大料?十三香?
晓珠又吃了一口自己盘子里的。表皮软软糯糯,轻轻一抿就脱了骨,内里又有些劲道,口感丰富,吃着不会太腻。
味道也很好,鲜香十足,微辣微麻,还有一丝丝的回甜。若在裹一点儿汁水,和着一并入嘴,那滋味真是好极了。
明明很好吃呀。晓珠有些疑惑,也有些委屈。
此时,裴灵萱好像也发现了什么,道:“哥哥怎么不吃?不吃就说一声,我全夹我碗里咯?”
裴屹舟瞪她一眼,然后举起了筷子。他有些不知所措,似乎在犹豫该向哪只鸡爪下手。
在饭桌上一向温和的县令,现下表情有些严肃,好像碟子里的不是珍馐美味,倒是等他去审的犯人。
终于,他下了筷——夹了碟子里煮得久了落了骨的、指甲盖儿那么大一片鸡爪肉。
晓珠见他慢慢放入口中,接着露出有些惊讶的神色:“没想到鸡爪这样好吃。”
晓珠舒了一口气,默默等着他再动筷子。可直到这顿饭结束,县令也没再吃过一只鸡爪。
奇怪,真奇怪。洗碗的时候,晓珠前前后后、仔仔细细地全想了一遍,还是没有找到原因。
可是,立马来了一件大事儿,不止使她停下了去揣摩县令的心绪、搅扰了她与裴灵萱读书写字的功课,更彻底打乱了她为开小吃摊儿定下的做饭计划。
作者有话要说:
[1]以上果子和饮子,都出自《东京梦华录》。
[2]这里是剧情需要,写成了贵人不吃鸡爪。其实古代贵族是要吃鸡爪的,《吕氏春秋》有云:“齐王之食鸡也,必食其跖,数千而后足。”
第23章美味列席
夏知府一行人,后日就要来了。
夏知府统管整个锦官城府,是裴县令的顶头上司,在百姓里历来声望很高。
每年初夏、深秋两季,他都要全府巡视,看粮食的生长、收获情况,看堤坝是否坚固、能否预防洪灾,看百姓的冬衣是否备齐了,也要考察各县父母官的能力。
他每到一县,都不住旅店,却直接住在县官的家里。也不许歌舞演艺、好酒大菜,只与县官及随从,同吃家常之菜、同住县衙内室。
这里就有了分野,那些中饱私囊、好做表面功夫的,往往就在这时候露了怯;但那些一心为民、廉洁奉公的,往往与夏知府酒逢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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