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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昏暗与静谧会将人的感官放大。
岑归背靠着墙,他觉得自己被路庭整个圈住了。
“……你是非得先把人这么抓住了,才能和别人道歉吗?”岑归在很轻地动了一下眼睫后才说,他浅色的虹膜在暗处似乎比深色眼珠更容易吸光,只一点从落地窗外投来的霓虹夜景,就能把他眼睛映亮。
路庭就在昏暗里笑:“我是在做路上我就想要做的事,只不过它正好能和道歉并在一块。”
岑归:“你路上就想要做?”
路庭:“对。”
路庭一只手就在岑归肩后,他掌心从人后颈绕过来,轻轻贴了一下人鬓角。
“你那时候看起来就不太高兴,我想要这样‘抓’住你,又觉得在大街上不太好,你可能不喜欢,我要真在街上不打招呼地直接这么做,你没准还会用你那双漂亮长腿把我一脚踢出去。”
路庭煞有介事地分析:“把我踢飞也还好,不算要紧,但要是让你更不高兴,这就比较糟糕,很要紧了。”
岑归:“……”
听这话,好像他是一个什么动辄踹人打人的暴躁狂。
但岑归确实被路庭说得有点腿痒,决定让这人“求仁得仁”,他抬腿踹了路庭小腿一下。
“谁能把你踢飞?”他说。
岑归觉得某些人的用词已经严重超过了夸张水平,是在描述一种不可能事件。
路庭好大一个满嘴不着调言论的玩意,从体格到战斗力都不容小觑。
别说踹飞,能踹得动都已很不一般。
“你啊。”但是路庭言之凿凿:“你说起我们第一次见面,我也就想起来了,那会你一腿把我撂翻,完全没拖泥带水,非常令人印象深刻。”
岑归说:“那是因为你先压住了我。”
“没错。”路庭对这件事也认得很坦然,他果断承认自己当初“先撩者”的身份,然后一眨眼,他对上岑归浅色的眼睛,又别有暗示地扫了眼两人姿势。
“但是今天也是我先压住了你。”路庭偏过头附到岑归耳边,他轻声道,“你刚才那一脚可比你送我的‘见面礼’轻多了,好像没有想让我真的走开。”
岑归踢了路庭小腿一脚,连两人双腿的距离都没拉开分毫。
那一脚就踢得不太像是警告,反而像一种……更加令人心痒的反应。
不过路庭心里觉得的反应具体是指哪一种,他明智地不说,避免面前这位先生被他逗过头了,当场恼羞成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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